
十一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关于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研究制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政治思想、能力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并重,突出对考生热爱祖国、热爱国防事业意志的考核,加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分数线
政治60分(含)以上、外语50分(含)以上、数学一75分(含)以上、业务课二 85分(含)以上、总分310分(含)以上。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1. 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进行实人验证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复试考生需提供以下资料,发送至casc611pg@163.com。
a.个人简历
b.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加盖学校红章)
c.外语四级及六级证书原件扫描件、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2. 体检
在符合条件的二级甲等(含)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根据本学科培养的需要,体检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基础、综合素质、英语口语等。
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的牢固程度,考察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着重观察学生的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综合考察思想品德、理想追求、价值取向。
4. 政审
复试后,由所在学校有关部门出具政审意见并给出结论。
四、录取
1. 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复试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50%。
3. 由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结合各专业方向需求,讨论形成拟录取名单。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 资格审查提交的各类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合;
b. 体检不合格;
c. 复试总成绩、面试部分存在不及格;
d. 政审不合格;
e. 导师认为不适合培养。
五、其他
1. 复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 考生本科毕业时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其录取资格取消。
3. 联系电话:85207360,邮箱:casc611pg@163.com。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六院十一所研招办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