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天工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军队招生文件要求,结合大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大学各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如下:
表1 复试分数线(军人研究生)
学科门类 (代码) | 应届生 | 在职干部 | ||||
总分 | 单科 | 总分 | 单科 | |||
满分100分 | 满分150分 | 满分100分 | 满分150分 | |||
理学 | 330 | 38 | 57 | 280 | 38 | 57 |
工学 | 330 | 34 | 51 | 260 | 34 | 51 |
军事学 | —— | 280 | 政治理论45 外国语35 | 60 | ||
军事硕士 | —— | 280 | 政治理论45 外国语35 | 60 | ||
工程硕士 | 330 | 34 | 51 | 260 | 34 | 51 |
表2 复试分数线(无军籍地方研究生)
学科门类 (代码) | 总分 | 单科 | |
满分100分 | 满分150分 | ||
工学 | 260 | 34 | 51 |
工程硕士 | 260 | 34 | 51 |
二、加分政策
1、军人硕士研究生。烈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人员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分别按照考试原始成绩10%加分并计入总分;因公牺牲、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战时荣立一等功人员、全国重大宣传典型的子女,初试单科成绩按考试原始成绩5%加分并计入总分;现任建制连(含)以上单位主官、获全军优秀指挥军官、优秀参谋和优秀共产党员表彰、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近5年内荣立3次(含)以上个人三等功奖励的,初试成绩单科各加8分并计入总分,其他在职干部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各加5分并计入总分。以上加分政策均不累计加分。
2、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符合教育部关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政策加分。具体参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执行。
三、复试内容与时间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政审、专业课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2日至4月4日。
(一)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和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考生报到后,重点审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毕业证(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加分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2、政审。政审工作由政治工作处组织实施。重点审查各类考生的《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情况表》。
3、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4、面试。由各学科所在单位组织面试导师专家组具体实施。满分100分,英语占2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5、体检。体检工作由供应保障处统一组织实施。依据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规定,按照“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结果。
6、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基础部政治工作教研室组织实施。根据全军官兵心理测试评估通用办法,使用《心理健康状况自测量表SCL-90》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
7、体能测试(军人)。体能测试由基础部军事教研室组织实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
(二)时间安排
表3 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4月2日 (周一) | 13:00-17:00 | 报到、资格审查 | 研究生院 |
19:00-20:30 | 心理测试 | 综合楼1701、1702、1703教室 | |
4月3日 (周二) | 8:00-11:30 | 第一组体检 | 门诊部 |
第二组面试 | 待定 | ||
14:30-16:00 | 体能测试 | 田径场 | |
18:30-20:30 | 专业课笔试 | 待定 | |
4月4日 (周三) | 8:00-11:30 | 第二组体检 | 门诊部 |
第一组面试 | 待定 | ||
13:00-17:00 | 第一、二组面试 | 待定 |
四、录取原则
录取按照同类型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分:
总分=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所有考生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主管机关批复为准。
五、调剂工作
军队硕士研究生调剂须通过“军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军网网址为:http://27.132.15.203/zhaosheng,考生登录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姓名拼音)进行,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调剂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我校将及时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和调剂要求。
六、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和军队有关要求,我校将在校园网和研招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复试名单,并在完成录取工作后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复试录取期间,本单位考生接待电话为010-66364780、监督举报电话为010-66364055,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为010-66827305、举报信箱为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