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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化工研究院复试方案

上海化工研究院

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促进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提出以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以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努力体现综合性、创新性、整体性,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和英语口语等方面加以综合测试。复试方式为口试,面试时考生可以介绍自己所学知识,考核小组成员以提问方式对学生进行考查,考核学生在初试以外的知识点。评分从英语口语(占总分30%)、回答问题(占总分40%)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占总分10%)、思维与反映能力(占总分10%)、综合素质(占总分10%)五个方面,复试时间一般每人20分钟以上;复试专家组成员:79名;复试总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50%

三、复试程序

1、学生持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来院参加复试,不能如期复试,作自动放弃。

2、研究生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核。复试时须对考生的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3、研究生管理部门以抽签方式加以排列复试顺序,然后每位考生抽签一篇英文短文,让学生准备5分钟,然后依次参加复试。

四、外语复试

复试语种为英语。

1)复试小组组成改变过去单一由导师组成的模式,聘请英语专家一起担纲。

2)预先准备几套英语科普资料,复试前让考生自己抽签决定考题。

3)复试前让考生有一定时间准备,准备时间规定为5分钟,复试中英语口试时间15分钟。

4)口试形式:

I)先将抽签到英语资料朗读一遍并加以翻译,再针对英语资料中的内容用英语问答。

II)请英语老师对考生进行日常英语会话(如让考生简单介绍个人简历、爱好、特长、学校情况等等)。

成绩评定:英语口语占复试成绩总分的30%,由复试小组各成员打分,然后取平均分。

五、评分

严格按照复试评分和初考成绩累加,入学总成绩是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原则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并综合考生各方面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二级学科内统一录取。

六、体检

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第二天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站进行体检。

七、监督和复议

1、强化监督检查。成立由单位纪委领导牵头的监察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导师复试工作前的培训,使之熟悉研究生招生政策,明确工作职责、掌握评判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人才的选拔工作。

3、复试小组由九人组成,设复试小组组长一名,具体名单:麦永懿(副院长)任组长,组成人员:李良君(院长)、徐大刚(教授)、吴向阳(教授)、徐静安(教授)、吕待清(教授)、罗勇(教授、院副总)、曹育才(教授)、刘彥明(监察审计主任)。

4、监察小组由单位纪委负责,主要负责人由刘彥明(监察审计主任),上海化工研究院研究生复试监督电话:021-52804345,联系人:刘彥明。受理投诉期限: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

八、录取

1、初试分和复试分各占50%权重,加权后按照研究方向从高到低录取。

  2、复试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4、政审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5、我院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通过后,将向考生的一志愿院校调取初试试卷。

九、本复试工作办法由上海化工研究院人事教育处负责解释。

 

                                                                                   上海化工研究院

                                                                                        2016-03-21

 

附:

复试时间:2016415日下午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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