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
专业名称: | 马克思主义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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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国家的主导意识形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法学学科,是在我国研究法学必须坚持的正确立场和科学态度。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研究和高层次学术人才的培养,对于正本清源,坚持法学教学科研的马克思主义方向具有突出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法学专业学位点现有教授10人,副教授15人,博士12人。其中有一批留学美国(李建生)、加拿大(周剑云)、法国(刘云飞)的法学者,其他师资也主要来自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形成了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都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和学术梯队。此外,本学位点于2013年招生,现有研究生6名。 马克思主义法学专业学位点立足中国国情,特别是贵州和西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出发,从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出发,重实践标准,重时代特色,重现实问题的解答,鼓励探索性研究,鼓励开拓理论的新境界、提出新观点。通过本学位点建设,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民族法学、边疆法制的研究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不断充实和丰富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同时,为国家和地方培养熟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统知识和研究基础,能够从事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学科研,在党政、司法、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