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山东省 院校隶属:山东省

录取规则

录取政策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1实行双向选择制。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录取时实行导师和考生的双向选择制,对落选考生特别是高分考生落选的由学科点负责做出解释。

   2导师招生限额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级学位委员会精神,每位导师每年招收研究生一般为1-2名,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的导师,需要增加招生数量的,要写出书面报告,学科点、学院签署意见后经研究生处批准,视名额情况安排自筹经费或委培计划。

   3实行导师组制。为提高培养质量,对研究生实行导师组制,要配备第一、第二、第三导师,为促进学科交叉,对学科、专业跨度较大的导师,各学科点可以安排其担任第二、第三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到以第一位作者发表出该学科高水平论文或取得相应科研成果后再担任第一导师

跨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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